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巡 察 公 告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6-1 9:58:29 点击:4809 属于:新闻资讯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市委要求和《十二届中共自贡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6月1日起,对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下属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莅市调研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选人用人情况。另外,对2016年省委巡视自贡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63080;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自流井区(县)解放路177号;

(三)电子邮箱:18990063080@163.com

(四)来信地址:自流井区(县)解放路177号(巡察组驻地)收(邮政编码:643000);

(五)来访接待点:自流井区(县)解放路177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组)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6月1日